维维股份: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 东方财富
作者: 维维股份
发布时间: 2026-08-24 19: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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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股份(600300) - 提供/对外担保公告...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27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 额度内 反担保

次担保金额)

维维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维 10,000 万元 29,200 万元 是 否

维国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49,7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13.72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经营需求,公司于近期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签署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维维国贸在该行申请的最高债权额 10,000 万元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自该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6 亿元。具体内

容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2026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维维股份关于预

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9)及《维维股份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8)。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维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维维国贸 90%股权,全资子公司维维乳业有限

公司持有维维国贸 10%股权

法定代表人 孟召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749577805T

成立时间 2003 年 4 月 28 日

注册地 上海市浦东新区御北路 385 号 5 幢 2 层 214 室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国内贸易,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经营范围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食品农产品、饲料的销售,食

品流通,销售本公司投资方的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1-6 月(未 /2025 年度(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348.98 45,434.05

负债总额 25,918.47 31,233.33

资产净额 14,430.51 14,200.72

营业收入 25,961.34 46,545.85

净利润 229.78 877.8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维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 10,000 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贵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保证期间: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贵行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9,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9,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58%,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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