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拟推公积金新政,物业费、装修费可提取】9月15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关于自住住房物业费、装修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通知》的主要内容:一是在本市持有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每年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元;二是在本市购买住房,符合本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
据热爬新闻网了解,相关上市公司于近日发布公告,以下为公告详细内容。
【天津拟推公积金新政,物业费、装修费可提取】9月15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关于自住住房物业费、装修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通知》的主要内容:一是在本市持有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每年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元;二是在本市购买住房,符合本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在新建住房购房合同确定的交付之日起两年内、二手住房取得住房产权之日起两年内就该套住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装修费用,提取金额为每平方米1500元乘以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合计不超过15万元;三是在本市持有同一套住房满10年且近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款、首付款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就该套住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装修翻新费用,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3万元。四是职工办理新购住房装修提取或住房装修翻新提取中的任一类提取满10年的,符合规定可再次按上述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装修费用。
声明:本文内容由热爬新闻网整理发布,信息来源:新浪财经。原文链接:查看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