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601607) - 股权转让...
9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公告编号:2026-063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挂牌出让上海上药新特东铵大药房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或“上海医药”)全资子公司上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药控股”)拟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上海上药新特东铵大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51%股权,挂牌转让价格(下称“挂牌底价”)拟定为人民币 17,850 万元(尚需履行国资评估备案程序,且最终应不低于经国资评估备案的评估值),最终转让价格以公开挂牌成交结果为准(“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医药将不再对标的公司实施并表。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拟采用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交易
对方尚未确定,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尚需履行国资评估备案和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
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该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
司资金的情况。
本次拟转让股权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目前受让方和最终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上海医药下属上药控股拟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上海上药新特东铵大药房有限公司 51%股权,挂牌转让价格拟定为人民币17,850 万元(尚需履行国资评估备案程序,且最终应不低于经国资评估备案的评估值),最终转让价格以公开挂牌成交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医药将不再对标的公司实施并表。
仅就本次交易而言,交易所涉相关指标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1.2 条所规定的披露标准,但按照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所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但未达到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故应当进行披露,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过去 12 个月内,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
挂牌出让上药益药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41%股权项目已履行披露义务(详见公司公告临 2026-054),因此前述累计计算时,无需将其相关指标纳入其中,但即使加上该笔交易,相关指标仍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前述交易均是上海医药推进新零售业务整体发展并进一步提升其整体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旨在通过整合处置上海医药体系内专业药房资源,优化新零售业务资源配置,强化专业药房板块的资源协同与价值释放,全面提升其零售终端服务能力、运营效率、市场价值与核心竞争力。同时,通过进一步聚焦现有核心业务领域,优化业务结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 上海上药新特东铵大药房有限公司 51%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交易价格 ?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
? 尚未确定
账面成本 102.00 万元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比
尚未确定
的溢价情况
?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支付安排
? 按照国有产权交易规则,以最终签署协议的约定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 ?否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上海上药新特东铵大药房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受让方资格条件、调整挂牌价格、延长挂牌期限、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过户手续等。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资评估备案及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若挂牌转让导致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拟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交易对方尚未确定,最终以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和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类别为出售股权,出售标的为上海上药新特东铵大药房有限公司51%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下属上药控股持有上海上药新特东铵大药房有限公司 51%股权,该部分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上海上药新特东铵大药房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3 年,注册资本 200 万人民币,
公司下属上药控股持有其 51%股权,截至目前上海上药新特东铵大药房有限公司正常运营中。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 上海上药新特东铵大药房有限公司
? 91310104MACY34T95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不适用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 ?是
范围内子公司 □否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
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是 □否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委 担保:?是 ?否 □不适用
托其理财,以及该拟出 委托其理财:?是 ?否 □不适用
表控股子公司占用上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 ?否 □不适用
市公司资金
成立日期 2023/09/07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 273 号底层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 273 号底层
法定代表人 顾斌
注册资本 200 万人民币
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
主营业务
械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
销售;化妆品零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所属行业 F52 零售业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102 51%
2 上海康实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98 49%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对方尚不确定,交易后股权结构尚不确定。
(3)其他信息
有优先受让权的上海康实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上海上药新特东铵大药房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上海上药新特东铵大药房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 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51
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审计机构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
?是 □否
审计机构
项目 2026 年 1-5 月/ 2025 年度/
2026 年 5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290.76 10,161.05
负债总额 7,990.76 6,475.74
净资产 300.00 3,685.31
营业收入 14,158.39 38,428.86
净利润 1,026.60 3,338.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1,029.34 3,169.42
净利润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质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6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上药控股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上海上药新特东铵大药房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上海上药新特东铵大药房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6】第 2026 号)。
按照评估结果,上海医药下属上药控股拟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标的公司 51%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 17,839.80 万元(尚待完成国资评估备案程序),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公开挂牌交易结果确定。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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