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002191) - 签订协议...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6-06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转让概述
1.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同日,公司与上海喜乐明红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喜乐明红”)、吉林延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延鼎”)共同签署《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51%股权转让协议”)。根据 51%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承智印”)24.87%股权以 48,993,900.00 元转让给吉林延鼎,上海喜乐明红将所持鼎承智印 26.13%股权以 51,476,100.00 元转让给吉林延鼎。
同日,公司与上海喜乐明红、长春汇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汇能”)、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云达佳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达佳成”)共同签署《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49%股权转让协议”)。根据 49%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鼎承智印 44%股权以 86,680,000.00 元转让给云达佳成,上海喜乐明红拟将持有的鼎承智印 5%股权以 9,850,000.00 元转让给长春汇能。
以上 51%股权转让协议与 49%股权转让协议合称“本次股权转让”。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公司持有鼎承智印 68.87%股权,上海喜乐明红持有鼎承智印 31.13%股权,鼎承智印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吉林延鼎持有鼎承智印 51%股权,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云达佳成间接持有鼎承智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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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股权,长春汇能持有鼎承智印 5%股权,鼎承智印将成为公司参股公司。
3.公司与吉林延鼎、上海喜乐明红及长春汇能不存在关联关系。关于公司与鼎承智印的关联关系,详见本公告“五、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
4.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签署 51%股权转让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吉林延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延吉市河南街 759 号(市政府办公楼内)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2401732576689U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6.成立日期:2003 年 2 月 10 日
7.法定代表人:王成顺
8.经营范围:供水,供热,园林绿化,风景区市政工程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投资管理,重点工业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3,050,011,880.57 13,406,143,143.27
负债总额 8,421,787,979.66 8,175,780,5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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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599,526,194.03 5,230,362,611.31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757,785,823.89 635,917,732.43
营业利润 -168,933,805.43 -169,001,918.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8,640,853.13 -98,565,003.16
注:2025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10.股东情况:延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100%股权。
11.其他说明:吉林延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临河街 600 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26938794B
4.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3,046.875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1 年 3 月 22 日
7.法定代表人:宋相明
8.经营范围:新型包装材料及包装装潢印刷品的设计、生产加工和销售;商品商标的设计、印刷;经销包装材料、包装机械、印刷材料;商务信息咨询;印刷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的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91,466,242.86 310,341,701.06
负债总额 196,701,990.58 218,305,206.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94,764,252.28 92,036,495.01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324,602,083.93 149,917,8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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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 42,387,633.46 21,956,116.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079,993.79 18,451,110.51
注:2025 年数据已经审计;2026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10.资产评估情况: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经天源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吉林延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6〕0768号),评估结果如下:经采用收益法评估,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19,700.00万元,评估价值和账面价值相比增值10,495.78万元,增值率为114.03%。
11.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后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交易前持股比例 交易后持股比例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8.87% 0
上海喜乐明红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1.13% 0
深圳市云达佳成投资有限责任公 0 44%
长春汇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 0 5%
吉林延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0 51%
合计 100% 100%
12.其他说明
鼎承智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持有的鼎承智印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不存在公司为鼎承智印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鼎承智印理财,以及其他鼎承智印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三)51%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协议各方
转让方 1: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股份”)
转让方 2:上海喜乐明红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喜乐明红”)
(以上两方合称“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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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吉林延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延鼎”)
标的公司:长春鼎承智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鼎承智印”)
2.股权转让
根据转让协议,劲嘉股份向吉林延鼎转让 757.7578 万元出资额,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24.87%(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1”);上海喜乐明红向吉林延鼎转让796.1484 万元出资额,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26.13%(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本次转让完成后,吉林延鼎合计持有鼎承智印 51%股权,认缴出资 1,553.9062万元。
各方均自愿同意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以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且完成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最终定价参考依据,各方同意确定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整体价值为 1.97 亿元。
3.股权转让价款的确定
标的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 100,470,000.00 元,其中劲嘉股份对应收取标的股
权 1 股权转让价款 48,993,900.00 元,上海喜乐明红对应收取标的股权 2 股权转
让价款 51,476,100.00 元。
4.支付方式
4.1 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支付标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的
10%,即人民币 10,047,000.00 元,其中应向劲嘉股份支付金额为人民币4,899,390.00 元,应向上海喜乐明红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5,147,610.00 元;
4.2 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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