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轴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来源: 东方财富
作者: 洛轴股份
发布时间: 2026-08-24 20: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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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轴股份(301699) - 保荐/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洛阳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轴股份”或“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称“本次发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洛轴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6 年修订)》(深证上[2026]552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洛轴股份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

(一)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12,4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7.13%。本次发行初始

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96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0.0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数量不超过 1,240.00 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且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 17,960.0000 万元,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至网下发行。

(二)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1)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

(2)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

(3)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4)实施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若跟投)。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上述配售对象的选取标准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条的规定。

(三)参与规模

1、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87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88 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8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合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 10.00%,即不超过 1,240.00 万股;同时,认购规模上限合计 17,960.0000 万元,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

2、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投资”)是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的子公司。根据《实施细则》,中信建投投资初始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 5.00%,即初始跟投股数为 620.00 万股。具体比例和跟投金额将在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

如中信建投投资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将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 2%-5%的证券,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证券的规模分档确定:

①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②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民

币 6,000 万元;

③发行规模 20 亿元以上、不足 5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人民

币 1 亿元;

④发行规模 50 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但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因中信建投投资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整。

3、其他拟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型 拟认购金额上

限(万元)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

1 股份有限公司 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 4,000.00

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2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000.00

3 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4,500.00

4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

5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 4,000.00

份有限公司

6 北京安鹏科创汽车产业投资基金 4,00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国电投清能云创股权投资(天津) 4,00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湖南华菱迪策鸿钢投资合伙企业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 4,000.00

(有限合伙) 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

9 青岛城金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 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 4,000.00

企业(有限合伙)

10 徐州徐工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

11 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

12 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4,000.00

13 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000.00

14 东方电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

15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16 上海电气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合计 66,500.00

注:1、上表中“拟认购金额上限”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与发行人约定的承诺认购金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同意发行人以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进行配售,配售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结果向下取整精确至股,配售股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的申购款项金额/发行价格;

2、除中创智领通过郑煤机新兴产业投资(河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发行人15.003%股份、城金产业基金的间接出资人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洛阳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外,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有)、直接及间接合并持有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百分之五以上股权/股份/出资额/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出资人等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限售期限

青岛城金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中信建投投资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若跟投),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对象的主体资格

(一)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调基金二期”)

1、基本信息

根据国调基金二期提供的营业执照并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国调基金二期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MA26R2TB3H

住所 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5楼

法定代表人 郭祥玉

注册资本 5,510,617.405万元

成立日期 2021年8月10日

营业期限 2021年8月10日至2031年8月9日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经营范围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根据国调基金二期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并经核查,国调基金二期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基金编号:SSW076,备案日期:2021 年 9 月 30 日。国调基金二期的

基金管理人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国调基金二期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

根据国调基金二期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截至 2026 年 5 月,国调基金二期

的股权结构如下: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国调基金二期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国调基金二期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是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国调基金二期的公司章程,国调基金二期委托管理人诚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基金的投资业务,进行基金的日常运营以及对外投资事务的决策、管理和执行;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于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管理人应当就投资事项作出初步决策后,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最终决策。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诚通”)持有国调基金二期 35.294%股权,是国调基金二期的第一大股东。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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