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 东方财富
作者: 城地香江
发布时间: 2026-08-24 21: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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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地香江(603887) - 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87 公司简称:城地香江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无相关分配计划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城地香江 603887 城地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鲍鸣 傅祎

电话 021-52806755 021-52806755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555号1号 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555号1号

楼1701室 楼1701室

电子信箱 shchengdi@163.com shchengdi@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2,675,093,200.92 12,071,849,971.68 5.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518,940,295.79 3,496,146,375.58 0.65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减(%)

营业收入 1,473,124,061.59 1,285,587,972.83 14.59

利润总额 24,231,642.06 36,221,072.88 -33.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453,161.34 37,358,069.81 -117.2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3,463,101.87 39,626,582.39 -159.21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83,805,449.65 -236,302,882.13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18 1.04 减少1.22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1 0.06 -1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1 0.06 -116.67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6,2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谢晓东 境内自 12.63 76,051,395 0 无 0

沙正勇 境内自 3.75 22,550,337 0 无 0

卢静芳 境内自 2.40 14,463,846 0 无 0

刘国锋 境内自 0.73 4,408,486 0 无 0

宋亚会 境内自 0.71 4,285,316 0 无 0

邓小山 境内自 0.68 4,091,022 0 无 0

陈新中 境内自 0.68 4,070,000 0 无 0

余思漫 境内自 0.64 3,835,000 0 无 0

余艇 境内自 0.63 3,819,172 0 无 0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0.54 3,265,575 0 无 0

1、谢晓东先生和卢静芳女士分别持有公司 12.63%

和 2.40%的股份,二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2、股东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艇先生与股东余思曼女士分别持有公司 0.63%和 0.64%

的股份,二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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