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002167) - 专项说明/独立意见...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审议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心员工参与投资创新业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一致认为:公司增加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石勇、刘家祥、丁浩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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