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格通信: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 东方财富
作者: 海格通信
发布时间: 2026-08-24 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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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格通信(002465)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6-043 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或“公司”)就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7 号)批复,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7,385,27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46 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5,449,997.4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820,543.4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1,629,453.98 元。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3 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将扣除保荐、承销及其他发行费用 13,055,489.80 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余额 1,842,394,507.62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广州东逸花园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23777672545 的募集资金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406 号),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到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86,556,002.38元;2024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04,218,233.61元;2025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34,969,800.69

295,488,069.40 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累计

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221,232,106.08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695,622,297.37 元(包含理财和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07 年 8 月召开的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州海格

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随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有关制度,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对《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进一步修订。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按季度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

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与中信证券签订了《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具体负责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

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天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与广州海格晶维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格晶维”)、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广州海格天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天 腾”)、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广东华兴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列示如

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其中:定期存款

与结构性存款

中国银行广州东逸花园支行 723777672545 65,684,494.85 -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44050186320100004960 15,406,085.5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 3602013419201639672 206,310,019.13 100,00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8110901012101644665 49,363,355.1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8110901012901730617 8,846,523.38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营业部 210001071807 350,011,819.33 350,000,000.00

合计 695,622,297.37 450,000,000.00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作为“‘北斗+5G’通导融合研发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

变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新增前实施主体 新增后实施主体

1 “北斗+5G”通导融合 广州海格晶维信息产 广州海格晶维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广

研发产业化项目 业有限公司 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2、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总体投资规

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投入金额和内部投资结构进

行调整及部分项目延期。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项目预计达到可

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前 调整后

“北斗+5G”通导融 海格晶维 15,000.00 15,000.00

1 合研发产业化项目 80,000.00 2026 年 10 月 31 日

海格通信 63,617.95 51,617.95

2 无人信息产业基地 海格天腾 208,000.00 50,000.00 50,000.00 2026 年 12 月 31 日

天枢研发中心建设

3 暨卫星互联网研发 海格通信 165,000.00 55,545.00 67,545.00 2027 年 10 月 31 日

合计 453,000.00 184,162.95 184,162.95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 年5 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

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累计置换至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为

482,526,400.89 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未发生该事项。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 年6 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循 环使用。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5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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