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网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要联合整治涉申报中介机构通过各类自媒体、公众号、互联网平台等发布不实信息】四部门发文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优质中

来源: 新浪财经
作者: 新浪财经
发布时间: 2026-10-23 17:31:09
浏览量: 0

【四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网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要联合整治涉申报中介机构通过各类自媒体、公众号、互联网平台等发布不实信息】四部门发文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优质中小企业认定,其中提到,强化联合执法。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网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要联合整治涉申报中介机构通过各类自媒体、公众号、互联网平台等发布不实信息、歪曲解读有关申报认定政策、发布涉申报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以申报结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为噱头...

本文由热爬新闻网整理发布,【四部门此项公告涉及综合资讯领域,供投资者参考。

【四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网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要联合整治涉申报中介机构通过各类自媒体、公众号、互联网平台等发布不实信息】四部门发文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优质中小企业认定,其中提到,强化联合执法。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网信部门、知识产权部门要联合整治涉申报中介机构通过各类自媒体、公众号、互联网平台等发布不实信息、歪曲解读有关申报认定政策、发布涉申报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以申报结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为噱头招揽业务等行为,保障申报认定工作公平有序开展。网信部门根据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线索及研判意见,依法对网站平台中涉申报中介机构发布的违法违规等信息进行清理,对严重违反法律的网站平台和账号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采取欺诈、诱骗、恐吓、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获客的不良中介机构,鼓励企业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发现教唆或帮助企业编造虚假申报材料、财政资金分成等行为的不良中介机构,应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声明:本文内容由热爬新闻网整理发布,信息来源:新浪财经。原文链接:查看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评论互动 (0条)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