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贷款人应核实城市更新项目贷款资金用途,不得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款】金融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印发《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方法

来源: 新浪财经
作者: 新浪财经
发布时间: 2026-08-28 19:13:11
浏览量: 0
原文链接: 查看原文 ↗

【两部门:贷款人应核实城市更新项目贷款资金用途,不得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款】金融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印发《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方法提到,贷款人应核实城市更新项目贷款资金用途,不得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款,不得用于净地供应前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等前期环节,不得用于按照规定应由财政资金支出保障的事项。贷款人在评估城市更新项目还款来源时,应确保项目还款来源、还款计划切...

【两部门:贷款人应核实城市更新项目贷款资金用途,不得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款】金融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印发《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方法提到,贷款人应核实城市更新项目贷款资金用途,不得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款,不得用于净地供应前土地征收、拆迁安置补偿等前期环节,不得用于按照规定应由财政资金支出保障的事项。贷款人在评估城市更新项目还款来源时,应确保项目还款来源、还款计划切实可行,现金流足额覆盖贷款本息,不得因项目纳入城市更新规划、城市更新项目库等放松贷款审查,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政府隐性增信措施。

郑重声明: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评论互动 (0条)

郑重声明: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